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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洪州职业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,充分体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“阳光工程”的规定,特制定本章程。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的“招生工作”,是指经江西省教育厅批准,由教育部正式下达我校的普通高等教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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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6-2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,充分体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“阳光工程”的规定,特制定本章程。第二条本章程所称的“招生工作”,是指经江西省教育厅批准,由教育部正式下达我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。第三条招生工作贯彻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全面考核、择优录取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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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5-16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,充分体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“阳光工程”的规定,特制定本章程。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的“招生工作”,是指经江西省教育厅批准,由教育部正式下达我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。第三条 招生工作贯彻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全面考核、择优录取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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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5-20点击查看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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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2-2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,充分体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“阳光工程”的规定,特制定本章程。第二条本章程所称的“招生工作”,是指经江西省教育厅批准,由教育部正式下达我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。第三条招生工作贯彻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全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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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6-2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,充分体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“阳光工程”的规定,特制定本章程。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的“招生工作”,是指经江西省教育厅批准,由教育部正式下达我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。第三条 招生工作贯彻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全面考核、择优录取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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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6-20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,充分体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“阳光工程”的规定,特制定本章程。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的“招生工作”,是指经江西省教育厅批准,由教育部正式下达我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。第三条 招生工作贯彻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全面考核、择优录取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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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6-20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,深化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,进一步提升我院办学水平和更好发挥我院人才培养特色,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,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《关于申报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资格的通知》、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《江西省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《江西洪州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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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6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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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6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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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6-20